“毛巾哥”是不正当竞争的惯犯

近日,朋友圈被一个自称“毛巾哥”的朱姓青年搅得乌烟瘴气。

5月23日晚,朱某以一篇《致丁磊:能给创业者一条活路吗?》,隔空喊话互联网大佬丁磊,文中,朱某一面乔装成一个楚楚可怜的弱者以骗取同情,一面又酣畅淋漓地玩弄文字游戏,污蔑网易严选“侵权”,当然,也不忘顺便把自家宝贝“最生活毛巾”拿到大众面前得瑟一番。

次日,网易严选官方以一篇《我有一个创业者的故事,你想听吗?》发文澄清,向大家讲了一个朱某成为说谎者、碰瓷者、苦情者的故事。

本以为朱某会因理屈词穷而缄口无言,谁知当晚他以一篇《致网易严选:你说我是“说谎者”,我只是说些事实》继续出乖露丑,颇有点就是想把事情搞搞大的感觉。

那么,这场迷雾重重的罗生门的始作俑者——朱某,到底是个童叟无欺的守法商人,还是个劣迹斑斑的诈骗惯犯呢?他真的“只是说些事实”吗?

抄袭起家 劣迹昭彰

在第三方emoi基本生活的《毛巾哥:还记得当年被你抄袭的基本生活吗?》一文中,基本生活铺陈了大量证据,揭露出这个伪装成受害者的朱某,是如何靠着长年累月的抄袭基本生活,如同蚂蟥一样吸着基本生活的血养肥的,朱某的最生活非但全线抄袭了基本生活的产品、外包装、连基本生活的线上官网和线下门店也一并复制了,这非但是对基本生活的侵权,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愚弄。其胆大妄为令人咋舌!而且,在基本生活多次沟通、甚至诉诸法律的四年间,最生活依然不忘初心、持之以恒地抄袭基本生活,其恬不知耻令人发指!

Emoi基本生活在文中提到,“2011年-2014年,emoi 基本生活 向 a-life 最生活 提起了15项维权诉讼……所有诉讼emoi取得完胜。”

轻描淡写 毫无悔意

面对无可辩驳抄袭证据和法院判决,朱某在《……我只是说些事实》一文中,展示其炉火纯青的太极功底,举重若轻地将其归结为——“经历的官司”和“有问题的模式”,在光明磊落地“这些我都承认”之后,又不失时机地把“中国很多极为优秀的创业者”一起拉下水,隐晦地表达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的观点。

悔改,悔改,有悔才有改!

既然朱某没有悔意,那么他会有改变吗?

恶习难改 继续行骗

朱某在《……我只是说些事实》一文中,正义凛然、掷地有声地向网友们介绍到“最生活毛巾是G20唯一指定毛巾”,并附上所谓证据

 

图片来源:《致网易严选:你说我是“说谎者”,我只是说些事实》——朱某

乍看之下,有理有据,然而,细看之下,却不难发现,照片上写的是“选用产品”,而到了朱某嘴里就变成“唯一指定毛巾”了,那么,是不是其他品牌的毛巾就没有入选G20呢?

随手搜了一下,就找到了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

可见,洁丽雅毛巾也入选了G20,那么朱某口中“最生活毛巾是G20唯一指定毛巾”就是一句赤裸裸的谎言,至于朱某是由于老年痴呆、还是恶习难改而说了这么一句谎话,就无从考究了。

拨云见日

“网易严选并未侵权”——今日,针对最近火爆的毛巾大战事件,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表示。

一、网易严选可否标注“G20”字样?

林华博士解读:“G20适用《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这是独立的法律问题,而且主张权利应该是G20组织方。”也就是说,最生活并没有权利就G20的使用问题指责网易严选。

二、网易严选有没有对其他品牌造成侵权?

林华博士解释,对于其他品牌,网易严选并未涉及侵权。第一,没有任何品牌能独享阿瓦提长绒棉资源;第二,网易严选此次广告语中没有使用其他品牌,不构成侵权。

三、网易严选ODM模式是否合法?

据悉,网易严选是一家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的生活类电商。ODM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若无特殊协议,ODM模式中,外观、面料、尺寸等权益归制造商所有,制造商可将其方案和产品一并售予多个品牌方。

“新疆阿瓦提毛巾长绒棉弱捻超柔毛巾”是网易严选的制造商 ——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研发的一款高品质毛巾。同时,孚日也在为其他多个品牌供货,并根据品牌的需求进行细节改进并生产,包括“最生活毛巾”。

对此,林华博士表示:“从商业模式上看,网易严选完全合法。”

长毛绒是一种公共经济作物,不属于朱某;阿瓦提是新疆的棉花产地,不属于朱某;生产厂家是孚日集团,不属于朱某;技术专利属于孚日集团,也不属于朱某;G20商标属于G20主办方,更不属于朱某。朱某口口声声污蔑网易严选“侵权”,可是,朱某有“权”可以被人“侵”吗?

当年,朱某全面克隆竞争对手,迷惑消费者,是不正当竞争;今天,朱某抹黑竞争对手、提升自有品牌关注度,混淆消费者,同属不正当竞争。朱某是不正当竞争的惯犯。

毛巾可以抹去脸上的灰尘,却无法抹去心头的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