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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新秋 通讯员 陶成琼)“民生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专款专用,对于违规享受补助救助金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重点工作安排会上强调。
为做细做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护航民生资金安全,化隆县纪委监委结合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开展民生领域资金专项治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梳理民生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作为“一县区一专项”的工作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安排部署会,明确整治重点、步骤和时限,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的发放对象、发放流程和发放标准。
“重复领取冬春生活救助金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审核对象不精准还是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有问题?”在乡镇开展监督检查时,化隆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发出询问。为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精准,化隆县12个单位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25个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的方面开展自查,把补助救助对象是否精准、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是否合理、资金流向是否明确等作为重点,发现和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
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发挥“室组乡”协作联动监督机制和“1+5+N”监督模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从政治监督、履职监督和纪律监督方面开展监督,掌握对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开展相关监督检查78次,发现问题61条,及时完成补助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督促完成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和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助资金28.78万元的发放。
为实现民生资金专项整治与“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相结合,化隆县纪委监委将所有惠民惠农资金兑现情况录入大数据平台,通过各项数据对比和审核发现异常数据的方式,追缴违规资金57.70万元,包括违规享受残疾补助、违规享受低保和重复享受冬春生活救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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