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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 据湖北省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5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为进一步促进荆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更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的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荆门市提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与双缴存职工家庭一致。
恢复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通知》还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畅通在押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开展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工作。
此外,《通知》显示,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条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荆门市已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在建预售楼盘,可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楼盘备案,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预审,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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