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语
近年来,人身保险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重要的市场地位使得监管部门对任何不规范行为的产生,都时刻保持高压态势。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对人身险产品问题进行本年度内第二次通报,24家保险公司被点名,新晋“网红”产品增额终身寿险成为重点关注对象。监管部门出手整治能否为“火爆”的产品降温?市场又将受到何种影响?本期报道对此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摘要:
【资料图】
中小保险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提高保额复利设置、支持全额减保、费用大幅超支等问题,预计将受到重点监管。而上市险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设计较为审慎,保额复利满足监管规定不超过定价利率3.5%的要求,同时减保条款设置限额,相对利差损风险和长险短做的问题较小。
在近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成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针对这一当下市场上的“爆款”产品,一场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正式启动,增额终身寿险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市场竞争乱象逐渐抬头
增额终身寿险是一款在投保人生存期可通过减保领取保单现金价值以及在被保险人身故时赔偿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的寿险产品。相较于传统寿险,增额终身寿险最大的特色,是在生存期保额可以灵活支取。
在资管新规打破银行理财刚兑、居民财富管理风险偏好下降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锁定长期收益水平的储蓄类保险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显著提升,增额终身寿险更是受到追捧,成为众多中小人身保险公司的“拳头”产品。
今年以来,面对人身险市场的保费压力,部分头部险企也开始选择将其作为新增主力产品,使得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市场热度进一步升温。
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走俏,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通报》表示,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事实上,增额终身寿险存在的风险此前就已受到关注。今年9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就曾发文提醒消费者警惕增额终身寿险误导宣传。例如,针对“增额终身寿险复利3.5%”这一产品销售中出镜率颇高的宣传内容,中国精算师协会表示,这里的3.5%并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保额增长率。保额增长和投资收益概念差别大,请消费者予以警惕。
在今年1月发布的产品问题通报中,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也曾提出,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监管部门对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再次进行风险提示并及时叫停4款产品很有必要。具体而言,一是此类产品近年来增长较快,加之普遍期限较长,积累了较大规模,重要性日益突出;二是综合消费者个人金融保险知识、产品固有复杂程度、具体销售过程等因素来看,对于此类产品,部分消费者不能完全理解产品的一些术语和指标,可能高估权利、低估风险;三是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出于市场竞争压力和预期偏乐观的原因,较为激进地设计了产品的条款,实施了难以长期持续的财务决策。”
监管部门划定三条红线
在业内专家看来,上述3家公司的4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被叫停,只是此类产品接下来迎来更严监管的序章。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通报》中表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自接到该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也在《通报》中为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明确划定了三条红线。依据《通报》,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要求,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各公司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对此,精算视觉咨询创始人牟剑群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首先,基本保额递增比例为3.6%、3.8%的产品,会存在一定的销售误导倾向,令客户误以为产品的实际收益率是超过3.5%的。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的此类产品就已被监管部门陆续叫停。其次,如今不少定价比较激进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为了给客户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其实是在用‘利差益’来补贴‘费差损’。这种做法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保险公司必须能够获得长期的投资利差,这样才能弥补早期的费用亏损。为了显示该产品能够给股东创造利润、便于通过监管的产品备案,保险公司在做利润测试的时候大多会采用5%到5.5%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但是如果过去5年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无法达到假设的水平,监管部门就会认为保险公司在利润测试中的利润假设缺乏事实依据且没有在实操中利用‘利差益’去补贴‘费差损’,这类产品就会被叫停。”
在受访的业内专家看来,目前市场上收益率处于第一梯队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第三条监管要求的影响更大。
“一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时使用的费用率越高,相当于扣费越高,给客户提供的收益率就越低。反之,如果定价时使用的费用率几乎为零,那么给客户提供的收益率就可以接近3.5%。如今很多定价比较激进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为了给客户提供更高的投资收益率,会在定价时放一个很低的附加费用率,但这些产品在实际销售过程中,费用还是正常支付的,不会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给保险公司带来定价方面的‘费差损’。”牟剑群说。
中小险企产品停售潮暗涌
《通报》要求,各公司应当于2022年12月5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报告风险排查情况以及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人身险部将根据各公司风险排查及处理情况,对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险公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刘欣琦预计,此次《通报》对中小险企影响更大。原因在于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提高保额复利设置、支持全额减保、费用大幅超支等问题,预计将受到重点监管,而上市险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设计较为审慎,保额复利满足监管规定不超过定价利率3.5%的要求,同时减保条款设置限额,相对利差损风险和长险短做的问题较小。
据其预测,短期内中小险企产品的停售下架,将降低大公司产品的竞争压力,且产品停售预期也会推升客户短期集中购买此类产品的需求。长期来看,此类产品严监管导向将延续,有助于险企更加审慎进行产品定价,避免长期利差损风险。
进入四季度,已有部分头部险企推出“开门红”相关产品。对此,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通报》中表示,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并提前布局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为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防止行业出现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身险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少数公司的销售误导、实际费用与精算假设严重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作为保险公司时下的主力产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是否会对“开门红”产生影响?
对此,王向楠表示:“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是有特点、有优势、有市场的。此次强化监管,不是对该产品整体发展‘踩刹车’,而是促进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更加审慎,支持此类产品理性设计和可持续发展。今后一段时期,少量产品的超价格销售应当不会存在,部分公司的此类产品保额积累可能放缓。优势公司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则会保持甚至提升市场竞争力。长期来看,保险在理财上‘可信赖’的特点得到巩固,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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